巴拿马联合国大会倡议承认大自然普遍权利

巴拿马在联大倡议承认大自然普遍权利。该国联合瓦努阿图等国发起“保护自然联盟”,推动通过联合国《自然权利宣言》。目前已有30个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承认自然权利,旨在确立自然的法律主体地位。

面对野火、热浪及极端天气事件成为常态的现状,全球社会亟需在法律制度层面实现转变,以应对气候系统破坏带来的严重后果。目前的集体反应被普遍认为“太少且太迟”,单纯依靠希望已不足以解决问题。承认大自然的普遍权利被视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。

巴拿马成第四国承认自然权利
目前自然界享有的法律保护仍然不足。(图片来源:Damocean/Getty)

今年9月,巴拿马总统何塞·拉乌尔·穆利诺(José Raúl Mulino)在纽约联合国大会上正式提出承认大自然的普遍权利。巴拿马的目标是推动通过联合国《自然权利宣言》,将自然视为具有内在价值的直接“权利主体”。

为落实这一倡议,巴拿马与瓦努阿图于9月24日共同发起了国家层面的“保护自然联盟”,帕劳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作为创始成员加入。该联盟旨在建立对话机制,支持拟议的政府间进程,以推动对自然权利的承认。作为一个非正式、分散且自愿的平台,有兴趣的成员国可在此交流经验、分享观点,并围绕联合国《与自然和谐共处》进程讨论拟议的《联合国自然权利宣言》及进行外交接触。该联盟是对大会正式政府间谈判的补充,而非替代。加入联盟并不意味着支持特定的法律框架或最终文本,而是旨在就地球共同未来展开对话。

法律范式的转变

随着灾难性的气候变化和生态退化持续发生,现行环境法大多仅针对长期的自然破坏提供报告、时间表或经济处罚,而大自然本身在法律上基本处于无权利状态。现有的法律体系承认企业的权利,却未赋予维持生命的自然生态系统同等地位。因此,转变范式,让自然在法律体系中享有平等地位显得尤为迫切。

承认自然权利与传统环境法存在本质区别。这些权利直接改变了社会与自然的互动方式,要求在所有决策过程中必须优先考虑健康自然生态系统的需求。这将成为迫使企业、政府和个人对其影响承担法律责任及财务责任的最有效途径之一。

提出的自然权利框架包含多项以生态为中心的原则,以辅助其实施。其中包括“疑义利益归于自然”原则,以及在不确定性面前采取预防性措施而非无所作为的预防原则。不确定性不应成为不作为的借口。

迄今为止,已有30个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承认了自然权利。典型案例包括新西兰的特阿瓦图普瓦河(Te Awa Tupua)以及西班牙的小海湖(Mar Menor)。值得注意的是,巴拿马已成为继厄瓜多尔(2008年)、玻利维亚(2010年)和乌干达(2019年)之后,世界上第四个在国家层面承认自然权利的国家。

4月10日,相关方签署了一份联合谅解备忘录,承诺在未来几年内启动国际合作进程,就联合国《自然权利宣言》进行谈判。这一举措由公共部门领导人与科学家共同推动,尽管背景迥异,但双方拥有共同目标:让自然参与决策过程,并保护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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